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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卫队变自卫军向海外干预型转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5:34 世界知识

  -江新凤

  有关日本将把其现有的自卫队改为“自卫军”一事,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2005年10月28日,执政的日本自民党通过了新宪法草案,决定大幅修改现行的和平宪法。其最大特点是要修改宪法的第九条第二款,将“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改写成“为了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
指挥官的自卫军”。此外,草案还规定,“自卫军”可开展“为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而采取的国际协调活动”和“发生紧急事态时为维护公共秩序或保卫国民生命和自由而采取的行动”。这表明,自卫队将变为合法的军队——“自卫军”,它不仅肩负着保卫日本的任务,还有参加国际和平合作活动和介入地区军事冲突的义务。一旦新宪法草案在参众两院和全民表决中获得通过,日本将向“正常国家”迈出最大一步。届时,日本“自卫军”将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世界的很多地方。

  从警察预备队到自卫队

  日本自卫队至今已走过51年的历程。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驻日占领军出于自身的战略需要,指使日本建立起一支7.5万人的警察预备队,以弥补因大量驻日美军被派往朝鲜战场而出现的力量真空。1951年9月,日美缔结《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条约要求日本“逐渐承担起本国的防卫责任”。于是,日本政府于1952年4月建立了海上警备队。同年8月又成立了保安厅,并将警察预备队改为保安队、海上警备队改为警备队,两者均由保安厅统管。1954年6月,日本政府公布了“防卫二法”(《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将保安厅改为防卫厅,保安队和警备队分别改为陆上自卫队和海上自卫队,并新建航空自卫队。“防卫二法”彻底改变了保安部队属于“警察后备力量”的性质,明确规定,自卫队的任务是“保卫国家的和平、独立与安全,使其不受直接或间接侵略”。由此可见,日本的陆海空三支自卫队,从形式上说,就是日本的陆海空三军,是国家的正规军事力量。但由于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自卫队没有交战权,也不拥有集体自卫权,禁止其行使武力,因此,在法律上,自卫队不是军队,不能行使军队的职能。

  向“海外干预型转变”

  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格局的变化和日本经济力量的增强,日本争当政治大国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并开始用经济和军事双轮来驱动“日本丸”,军事方面的动作尤甚。一方面,在行动上,日本自卫队“借船出海”,一步步走出国门,拓展活动空间。1991年海湾战争时,日本自卫队首次跨出国门。阿富汗战争中,日本首开战时向海外派兵的先例,积极为美英联军提供后勤支援。伊拉克战争中,日本积极支持美军的军事行动和战后重建工作,目前仍有600人驻扎在伊拉克。另一方面,在法律上,日本借机立法,为自卫队走向海外奠定法律基础。日本政府1992年强行通过PKO法(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协作法),使海外派兵合法化。之后,1997年通过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1999年通过《周边事态法》,2001年制定《反恐怖特别措施法》,2003年通过《武力攻击事态法》、《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和《反恐怖特别措施法修正案》,立法步伐明显加快,有事法制体系逐步完善。2004年底又出台了新《防卫计划大纲》,把开展国际和平合作活动提升为自卫队的三大任务之一。在最近十年中,日本已对“自卫队法”进行了五次修改,逐步放宽了对自卫队使用武器的限制,并增加了用TMD(战区导弹防御系统)拦截弹道导弹等内容。所有这些法律文件的制定,为日本自卫队干预地区乃至全球安全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文件和日本自卫队的行动表明,日本自卫队正在向“海外干预型”转变。

  从争论阶段走向实际操作

  日本自卫队新出台的一个个法律和一次次行动,不仅突破了“专守防卫”原则,也架空了和平宪法。然而,日本终究绕不过和平宪法第九条这个坎儿,因为该条款不承认日本自卫队是军队,禁止其行使集体自卫权,限制其在海外行使武力。为了给日本自卫队一个合法的地位,日本“修宪派”早在几年前就主张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并提出把自卫队改为“自卫军”或“国防军”、把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今年1月3日,日本执政党向国会递交了“防卫省设置法案”。此次,日本自民党正式提出新宪法草案,明确了要把自卫队改名为“自卫军”,并在11月22日纪念自民党成立50周年的大会上公布了该草案,从而正式启动修宪程序。最近小泉誓言将通过修改战后和平宪法,给予日本自卫队稳固的法律基础,并表示要在其2006年9月卸任之前努力推动新宪法草案在国会的通过。可以说,经过多年的修宪争论,现在已经到了修宪的实际操作阶段。

  但目前看,在小泉卸任之前通过新宪法草案尚有困难。据日本《每日新闻》最近的民意调查显示,日本有62%的受访者反对修改宪法第九条,仅有30%的人表示赞成,就连与自民党共同执政的公明党也不赞成修改宪法第九条。日本共产党和社民党也表示反对。由于草案的通过须获得众参两院2/3以上议席的同意,并须经全民表决,所以新宪法草案要在国会通过并公布实施,近期尚有困难。但从日本政坛日益保守化的趋势来看,日本国内反对修改和平宪法的护宪力量,似乎已难以阻止和扭转修宪大趋势,新宪法的制定和实施恐怕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绑在美国战车上

  一旦国会通过把自卫队改为“自卫军”的新宪法草案,即意味着:首先,近60年的和平宪法走到了尽头,冠之以“和平主义”的新宪法第九条将成为名副其实的行使武力条款。“自卫军”与自卫队的本质差别,就在于“自卫军”是军队,日本将从此拥有可以交战的战争力量。当日本单方面认定“国家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内阁总理大臣就可命令“自卫军”行使武力。从而打破集体自卫权的禁忌,改变目前只能向美军提供后勤支援的局面,“自卫军”可以放开手脚地走到“前台”,发挥其军队的功能。

  其次,是使海外派兵彻底合法化。为了使日本自卫队师出有名,日本政府制定了诸如PKO法、《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等诸多法律性文件,但由于海外派兵有悖于和平宪法,日本每次向海外派兵都会遭到国内外的批评。自卫队变“自卫军”后,不仅日本向海外派兵合法,而且支持在海外行使武力也将成为日本国民的义务。

  第三,将进一步推动与美军联手干预国际安全事务。就在自民党通过新宪法草案的第二天,日美“2+2”安全磋商会议发表了题为《美日同盟:为了未来的改革与重组》的报告,报告就驻日美军调整以及日本自卫队与美军职能分担等问题达成了协议。其要旨就是加速日美军事一体化,提高日美联合作战能力,同时要求日本自卫队在地区安全事务中,承担更多的义务,发挥更大的作用。但目前的自卫队不能行使武力,无法实施日美联合作战,日美联手干预地区冲突也受到束缚。因此,改自卫队为“自卫军”也是美国全球战略调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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