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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发达国家应继续率先减排温室气体”——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1:05 新华网

  新华网蒙特利尔(加拿大)12月2日电专访:“发达国家应继续率先减排温室气体”——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新华社记者杨士龙 赵青

  正在这里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苏
伟指出,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达国家应继续率先减排温室气体,《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必须尽快启动2012年后发达国家减排目标和时间表的谈判。

  “《京都议定书》目前只规定了发达国家2008年到2012年的减排义务,如果在2012年前还不能确定其下一阶段的减排目标安排,2012年后议定书将成为废纸一张。”苏伟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今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第一承诺期也就是2008年到2012年间,温室气体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加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发展中国家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因而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

  苏伟说,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些发达国家试图用所谓“后《京都议定书》时代”,要求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以及非议定书缔约方发达国家(美国和澳大利亚)一同参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而《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缔约方需在2005年开始审议发达国家第二个承诺期的减排目标问题。

  “所以,2012年后还是发达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的问题。我们主张本次会议能够按照议定书规定启动这一谈判,我们希望发达国家继续率先减排。”苏伟说。

  11月30日,本次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通过了执行《京都议定书》的《马拉喀什协议》,意味着议定书进入了全面执行期。但目前各缔约方在成立遵约委员会的程序上尚未达成一致。

  根据《京都议定书》第18条规定,涉及到有法律后果的遵约程序,必须要通过议定书修正案来规范。沙特在会议上提出了议定书修正案,但遭到日本、加拿大和挪威等国的反对。这些国家称,应对气候变化不能强迫,应该用鼓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苏伟说,中国代表支持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有关遵约程序和机制,并立即启动遵约委员会,同时安排尽快审议并通过沙特提出的议定书修正案,以保证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减排指标能得到切实执行。

  苏伟指出,减排温室气体的形势并不乐观。如果没有更大的能源技术突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球还是要靠化石燃料来支撑经济增长。节能增效可以减少一些排放量,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发达国家的一些新技术,广大发展中国家因囊中羞涩,可望而不可及。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和转让相关技术的义务,但发达国家并没有很好地履行。

  “总体来讲,包括加拿大在内的不少发达国家的排放量还是呈上升趋势,要实现减排目标还要付出很大努力。最终能不能实现议定书规定的目标,还是个未知数。”苏伟呼吁,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减排义务。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1月初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发达国家2003年温室气体平均排放量比1990年增加了9.2%,其中日本、加拿大和西班牙分别增加了12.8%、24.2%和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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