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处置二战化武达成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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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7:40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日本《读卖新闻》3日报道,中日两国已经达成一致,同意共同解决二战后中国境内残留日本化学武器问题。 报道中说,两国同意成立共同小组推动清除工作;两国还同意将完全清除化学武器的最后期限由2007年推迟到2012年;日方将负担所有清除费用,预计金额为8.076亿美元。
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在中国境内遗留下数十万枚化学武器炮弹。近年来,已有数十名中国人遭受残留毒气弹伤害。其中2003年发生在黑龙江的芥子气泄露事件造成1人死亡,43人受伤。 据估计,中国境内残留的化学武器数量约为70万发。日方工作组从2000年9月起开始在进行小规模挖掘处理,并对其分类销毁,但一直以来进度缓慢。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