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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东海抢油立法 “扩军”与立法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4:09 新华网

  日分析人士称,如果日方不停止这种挑衅行为,中方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12月1日,日本自民党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会同日本内阁官房、外务省、经济产业省、法务省、防卫厅、海上保安厅、警察厅以及水产厅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一道研究和讨论了自民党提出的《关于海洋结构物安全水域的法案》草案。

  自民党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武见敬三首先介绍了制定这项法律的目的和依据。武见强调,制定这项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在日本拥有主权权利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上进行海底资源调查以及采掘和开发活动的结构物”。

  武见还表示,希望这项法案能够在明年举行的国会例会上审议通过。这将是执政的自民党完善日本企业到东海开采的法律环境,为抢占中国油气资源提供法律依据而迈出的重要步骤。

  为非法开采提供“安全水域”

  该法案规定,国土交通大臣可以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行政首长的要求,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主权国家可以将海洋结构物四周一定范围内的海域设定为“安全水域”。日本海洋结构物的“安全水域”从该结构物外缘开始的500米内。法案还规定,没有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许进入“安全水域”内,违者将处1年以下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一并处罚。

  法案从法律本身来看是一部国内法,但日本媒体都认为该法案实际上是针对中国,为日企在中日存在严重争议的东海海域争夺石油天然气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创造一种日企随时都可以在日单方面提出的东海海域日中中间线日方一侧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条件,“牵制”中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上的主张。《日本时报》网络版在12月2日的报道中就明确指出,“该举措是为保护日本在东海的试开采活动提供法律基础”。

  “安全海域”不符法理

  一旦自民党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如果开采企业的试开采活动“遭到了妨碍和扰乱”,海上保安厅“对这些妨碍者”采取行动就有了法律依据。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一旦认定安全地带被侵犯,当事国即可援引《公约》第一一一条关于“紧追权”的规定。所谓“紧追权”,即,当“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舶进行紧追”,“紧追权只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紧追的船舶或飞机行使”。

  北京大学韩慕康教授表示,日本试图“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日本政府擅自授予帝国石油公司的油气开发区块上,确立“安全水域”,以获取“紧追权”,“完全没有依据,不符合国际法”。因为日本的相关立法内容涉及东海油气开采时缺乏最基本的条件:这些区块在中国陆地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的东海大陆架上,也应该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内。因此,日本自民党的《关于海洋结构物安全水域的法案》是“无本之木”。

  阻挠中国海洋调查船

  近来,日本部分势力蓄意恶化中日两国关系,在安全、领土和海洋权益等一系列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表现出咄咄逼人的姿态。

  据《产经新闻》报道,日本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也在筹划提出一项旨在阻止中国海洋科学调查船在中日有争议的东海海域进行科学考察工作的法案,这项暂定名为《资源勘测限制法案》草案规定,如果中国的海洋调查船以及其他船只在没有取得日本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进入日中中间线日方一侧,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船就有权登船检查,乃至扣押船只并逮捕相关人员,通过强制手段,解决“非法”进入问题;日本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日中有争议的日中中间线日方所属的专属经济区”从事能源、资源开采事业时,将由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舰负责武装保护。该法案还主张,为了使政府各部门能够齐心协力地保护海洋权益,应设立“海洋权益对策阁僚会议”,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日本海洋权益的保护。

  此前,日本帝国石油公司表示虽然得到了日本政府在中日有争议海域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许可,但它担心在该地区从事资源开采时会遇到中国有关方面的阻挠,如果没有海上保安厅的保护,难以真正实施开采活动。

  美国煽风点火

  日本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日本为了保护日本企在有争议的海域开采油气资源,为阻止中国海洋科学考察活动提供法律依据,那将十分危险,这无疑是在东海玩火,东海很可能成为中日可能发生冲突最危险的区域”。

  研究中国军事动向的美国“国际评估和战略研究中心”11月30日召开研讨会时隔洋煽风点火,称“尽管中国的海军力量从整体上说还赶不上日本和美国,但是在反舰导弹、潜艇战力开发等特定领域,中国相对于日本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在东海的纠纷问题上,中国与日本海上战力对比正在向对中国有利的方向倾斜”“当中国方面认定周边的军事力量对比绝对对中国有利时,将展开军事攻击”。

  日分析人士称,“日本海洋资源探测船在东海争议海域进行油气资源勘测时,已经遭到了中国船只的抗议和骚扰。如果日本海上保安厅根据《关于海洋结构物安全水域法》的规定采用武力给予排除,中国政府也不可能坐视不管,就很有可能出动海军舰艇进行保护”。《朝日新闻》认为,如果两国的巡逻艇在海上形成对峙,就有可能发生想像不到的意外。日本媒体还说,“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不会示弱,如果日方不停止这种挑衅行为,中方将采取必要的对抗措施”。(记者乐绍延)

  一手谈判,一手施压

  一手谈判,一手施压

  是日本的两手策略,这次不过是“故伎重演”

  日本自民党将于2006年将《关于海洋结构物安全水域的法案》草案提交日本国会例会审议。该法案的拟议出台时机和出台内容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日本媒体认为,实际上,帝国石油公司即使要进行试开采还需要2年左右的准备时间,自民党在这个时候出台该法案在很大程度是为了显示日本举国保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姿态。但是日本某些势力对与东海油气采掘相关法案蓄谋已久,选择在此时抛出另有文章。

  日本《读卖新闻》12月4日报道说,中日两国准备于12月底“重启关于东中国海争议海域天然气钻探问题的谈判”。日本方面认为,“双方正在为本月底在北京讨论日方提出的在争议海域进行联合开发的建议做准备”,中国将对中日9月东海第二轮磋商中日本提出的“停止在有争议地区的天然气田开采和联合开发作出回应”。

  对此,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王珊副研究员向《国际先驱导报》表示,日本在中日东海磋商中惯常在磋商前使用“施压”手段,比如在二次磋商前日本经济产业省于8月批准日本帝国石油公司到东海进行试开采,并擅自篡改中国的三个油气田名称。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问题专家刘军红对此也认为是“故伎重演。是日本的两手策略,一手在谈,一手‘施压’”。日本众议院自民党议员西村康稔在12月1日发表的观点也印证了这一点。他明确表示,自民党法案将“促进中日间的政府谈判”,毫不隐晦该法案与可能即将举行的中日第三次东海磋商的关联。

  帝国石油公司获得了试开采权后,虽然已开始着手订制和采购海洋石油钻探所需要的各种船舶、器材,但它自己也十分清楚,在安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它不敢贸然行动。

  日本《读卖新闻》分析说,如果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日本企业进行试开采,“坚决反对日本试开采的中国市民团体和人员接近试开采现场,进行抗议和恐吓活动,日本方面将无法应对”。

  日本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认为,日本企业如果强行在有争议的东海海域开采油气,“中国人民根本不会答应,他们必定会组织船只和人员前来抗议和阻止”。(记者乐绍延、记者章舒)

  “扩军”与立法并行

  海上保安厅2006年度预算将从2005年的150亿日元提高至300亿日元,以更新装备,加强武装实力

  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报道12月2日,英国《泰晤士报》称,一旦“中国勘探船只进入日本专属经济区”,依照届时通过的日本自民党《关于海洋结构物安全水域的法案》,“首先派遣的将是海上保安厅的武装船艇。此前,日本政府早有暗示,它可能考虑加大赌注,调用日本海上自卫队舰只以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援”。因为无论是日本自民党拟议法案要求行使“安全水域”的权力,还是民主党拟议《资源勘测限制法案》要求阻止中国科考船只,其最后执行机构都首先是日本的海上保安厅。

  准军事力量

  针对中国的钓鱼岛、东海油气田和专属经济区正常行驶的中国海洋调查船,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船艇、飞机已经多次采取损害中国海洋权益的行为。日本政府动用名义上属于日本国土交通省的海上保安厅,而不是派遣自卫队,往往可以将事态性质控制在民事范畴内,而非军事冲突范畴。

  日本海上保安厅成立于1948年5月,是日本管理与控制海洋的专门机构,相当于美国的海岸警备队。其英文名称“CoastGuard”与美国的海岸警卫队相同,只不过其官方网站域名选用的是表示政府机构的“go(v)”,而不是美国海岸警卫队直接选用表示军事国防域名的“mil”。但日本海上警卫队其实是一支名符其实的准军事力量,是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主要后备力量。据悉,它平时归日本国土交通省管辖,战时则纳入日本海上自卫队的编制。

  日本海上保安厅目前拥有1.2万海上保安员、516艘船艇及29架固定翼飞机和44架直升飞机。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装备与其“海岸警卫队”的定位也不协调,它甚至拥有吨位超过7000吨的世界上最大、可搭载2架中型直升机的巡视船。其近年装备的新型高性能巡视船航速均可达30节以上,并加强了攻击和防弹能力。日本海上保安厅将巡视海域划分为11个管区。负责东海的主要是第十和第十一管区,第七管区也参与部分东海海域巡视。冲鸟岩礁归第三管区

  明年预算翻番

  日本一方面为企业到东海进行油气开采做法律准备,另一方面为将担当“执法任务”的海上保安厅大肆扩充实力。

  12月2日,日本《产经新闻》报道,“为确保东海等地的海洋权益”,海上保安厅计划从2006年起的7年内,总共斥资大约3500亿日元(29亿美元)用于更新巡逻艇、飞机等装备。其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使巡逻艇能够24小时监视东海油气田附近海域和冲鸟海域。2005年度,海上保安厅用于巡逻艇和飞机等装备的费用为150亿日元,2006年度预算要求支出将翻一番至约300亿日元,以便“把旧巡逻艇和飞机都用高速和高性能的装备替换掉”。以后预算增加至年均约500亿日元,逐步“翻新”海上保安厅创建以来最大规模预算的纪录。始于每年4月的日本财年预算一般在3月初由国会进行表决。

  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发言人在同一天部分确认了以上消息,称将要求财务省在2006财政年度预算中拨款287亿日元(约合2.4亿美元)。这笔款项将用于购买增加21艘新船和7架新飞机,并另外替换现有的6艘旧船和4架旧飞机,最终拥有27艘新的巡逻艇和11架新飞机。“我们要求增加数量,是因为对东海地区,尤其是有争议气田附近地区的担忧与日俱增”。该发言人透露,执政的自民党对此表示支持。

  日本媒体称,对东海中国天然气田所在海域实施监视需要借助海上自卫队的巡逻机。要使特定海域24小时都有巡逻艇值勤,就需要该海域有3艘艇轮流执行任务。(记者乐绍延、特约记者傅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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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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