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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要没收亲日派子孙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20 新文化报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韩国国会8日通过了一项新法律,规定国家将没收那些在朝鲜半岛殖民地化和殖民地统治时期为日本统治者提供合作者的子孙的土地和财产。

  韩国通过的这项新法名为“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的国家归属特别法”。该项法案由韩国执政的开放国民党的议员提出。该法规定财产没收的对象包括:从日俄战争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止,协助日本进行殖民统治、从日本政府那里接受了爵位和勋章的公职
人员,特别是主张和协助签订了1905年“第2次日韩协约”(即:乙巳保护条约,根据该条约,日本剥夺了韩国的外交权)以及1910年日韩合并条约的韩国人,这些“亲日反民族行为者”将由韩国总统直属委员会进行认定。没收的财产将优先用于独立运动纪念事业等方面。(宗合)(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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