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峰会通过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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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20:57 新华网 | |||||||||
12月12日,第九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吉隆坡会议中心举行。《吉隆坡宣言》签署后,各国领导人手拉手。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摄 新华网吉隆坡12月12日电(记者黄海敏 许钺乃 熊平) 第十一届东盟首脑会议12日在吉隆坡会议中心闭幕。作为会议的具体成果,与会东盟10国领导人审议通过了10项协议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 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说,东盟决定制订东盟宪章,这是东盟组织在发展进程中迈出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1967年成立的东盟组织目
鉴于东盟在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方面已取得显著成就,东盟10国领导人在《主席声明》中提议,修改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时间表,把原定2020年实现一体化的具体时间提前到2015年。对由此可能给一些东盟成员带来的挑战问题,与会领导人建议东盟各国就此进行具体研究。 关于东盟宪章问题,声明强调,东盟宪章将成为东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文件,其中将包括东盟合作的基本准则、目标和结构。东盟决定成立一个“名人小组”,负责审议并提出有关东盟发展方向和东盟宪章性质的具体建议。同时还将成立一个“高级工作小组”在《吉隆坡宣言》及名人小组建议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东盟宪章。 声明说,将于14日召开的首次东亚峰会是一个开放的、包容的论坛,并由东盟在共同关心的广泛的战略、政治、经济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东亚峰会为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所作的努力应与东盟一体化的建设进程相一致。 相关专题:首届东亚峰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