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警方辩称脱光搜查是可以接受的惯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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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9:34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在马来西亚警方虐待一名被拘留女子的录像带被曝光后,马来西亚副总警长12月14日为警方采取的要求被拘留者“脱光衣服并蹲坐”的手段进行辩护。
据美联社报道,副总警长穆沙·哈桑称,像美国和澳大利亚这样的国家也经常采用“脱光搜查”手段,来保证疑犯没有藏匿枪支或是毒品这类的违禁品。哈桑说:“这只是一种惯例,这种惯例是可以接受的。” 马来西亚政府指派了一个由法律专家和政治家组成的小组来调查警方是否违背了这名妇女的权利。穆沙告诉调查小组说,警务人员经常被提醒要依据国际人权标准来尊重被拘留者的尊严。 据悉,在录像事件中,一名被马来西亚警方逮捕的女子被迫在拘留室中脱光衣服并在一名女警官面前蹲坐。马来西亚一位反对党议员在11月公布了这段被偷拍下来的录像,引起了轩然大波。公众十分关注马来警方可能普遍存在着对拘留者实行虐待的现象。 起初,根据录像上的女子的外貌,人们以为她是一位中国公民或是一名华裔马来西亚人。但是12月13日,这名22岁的女子在作证时宣称自己是马来西亚人。(王亮亮) 相关专题:中国女子在马来西亚频频受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