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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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1:26 东方网-劳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新华社14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决定要求,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决定指出,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决定要求,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