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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亿美元!“烟草老大”躲过天价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2:49 杭州日报

  美国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15日推翻了地方法院先前裁定,认定烟草业巨头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并没利用“清淡型香烟”欺诈消费者。这一判决使这家全球最大烟草公司躲过了天价重罚的厄运。

  欺诈不成立

  原告几年前以伊利诺伊州110万名购买“清淡型香烟”消费者的名义提起了集体诉讼。在地方法院2003年3月作出的裁决中,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被判罚巨款。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不服,上诉到州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15日推翻了先前的判决,决定将案件发回麦迪逊县法院,并指导那家法院驳回起诉。法院的判决说,联邦贸易委员会允许烟草公司将它们的香烟类别划分为“清淡型”和“低焦油型”,所以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并没有在这些香烟对健康的影响上误导消费者。

  丽塔·加曼斯代表多数审判人员在判决书中写道:“如果联邦贸易委员会已经明确授权使用这些表述……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不能根据《消费者欺诈法》被认定有责任,即使是这些表述可能被认为是存在虚假、欺诈和误导。”虽然理解原告对香烟危害的担心,法官们还是以4∶2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最终判决。

  原判罚款101亿美元

  原告在诉讼中并未指控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产品损害健康,只是控告这家公司在1971年引进“清淡型”时已经知道,这种新型香烟对健康的负面影响不比传统香烟小,指控公司隐瞒信息,因为它早就知道“清淡型”焦油的形式比传统香烟毒性更大。

  麦迪逊县法院法官尼古拉斯·拜伦2003年3月认可原告的意见,认为被告让消费者误信他们买的香烟对健康损害更小,于是开出101亿美元的天价罚单。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认为,公司的产品同广告宣传一致,广告符合联邦标准,从来没说过“清淡型”比其他香烟的危害更小,而且本案件不应适于集体起诉,因为烟民吸烟多少不同,选择牌子也不同。公司称吸烟者自己忽视健康不是公司的过错。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将官司打到了州最高法院。

  此案影响深远

  这一案件广受关注的原因并不仅因为其原先的天价判罚,而且这可能将影响到一些类似案件的判决,也将影响菲利普·莫里斯的母公司阿尔特里亚集团重组计划。

  纽约也有关于一起“清淡型”香烟的起诉,预计法官明年初会就那是否适于共同起诉作出判决。菲利普·莫里斯案中,法庭最终并没解释这一案件是否适于共同起诉。

  在佛罗里达州正在进行的另一起烟草工业官司,赔偿数额高达1450亿美元,目前正在州高等法院等待裁决。

  原告律师斯蒂芬·蒂勒里对15日的判决深感失望,说将在未来几天内决定是否要求法院进行重新听证或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他说:“从来没有来自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命令或者规定授权用‘清淡’作表述。”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以“万宝路”等香烟品牌闻名世界,它对判决感到满意。(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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