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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被曝授权非法监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3:29 新京报

  《纽约时报》披露,布什2002年亲自批准,目前至少500人被监听

  本报综合报道 美国《纽约时报》15日披露,布什总统曾在2002年批准美国国家安全局在未获法庭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国内电话监听,目前至少有500名美国公民和在美境内的外国人成为监听对象。

  旨在监听恐怖嫌疑人《纽约时报》15日报道称,“9·11”事件后,美国国家安全局(NSA)获得布什总统授权,对数百甚至上千人的国际长途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监听。在此之前,NSA的监听行为多针对外国驻美大使馆,而且必须是在获得法庭准许的前提下。

  安全局官员称,该项目是为了在短时间内监听被怀疑同“基地”组织等其他海外恐怖团体有染的人。

  2004年曾暂时终止

  有美国官员透露,这一监听项目挫败了多起恐怖密谋。其中包括2003年炸毁布鲁克林大桥的恐怖袭击计划。但是仍有官员担心监听行为是否合法,并为此拒绝参与其中。由于担心不合法,布什政府曾在2004年将其暂时终止,并加以新的规定。

  《纽约时报》称,对秘密监听的曝光原本在一年前就会发布,但遭到白宫反对,称这将威胁到正在进行的反恐调查,惊动恐怖分子。此外,《纽约时报》在刊登报道时也删掉了可能会影响反恐行动的部分。

  目前,布什政府尚未就这一报道做出回应。《华盛顿邮报》报道称,知晓内情的国会议员不愿透露细节,但表示,这一项目很可能在合法性上存在问题,但由于NSA的项目高度机密,很难做出具体判断。

  布什允许犯罪行为?

  乔治·华盛顿大学国家安全研究中心的主任凯特·马丁称,事态可能严重到“总统允许犯罪行为”的程度。根据《外国情报监视法案》,在美国国内进行未授权的电子监控是违法的,这是布什政府首次违反禁止监听美国人的法律。

  对于监听行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表示“震惊”。该组织的一名主管卡罗琳·费德克森说:“布什政府不仅侵犯了美国公民自由,这一行为甚至也触犯了联邦法律。”她还表示,由于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因此国会和独立团体无法加以监督。

  此前一天,美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延长《爱国者法》条款的议案。该法中一项条款规定,政府可以秘密获取医疗、枪支和借书记录等个人资料。而在13日,美国国家广播公司披露,美国国防部正在大规模监视国内反战活动。(谢来)

  ■相关新闻

  布什接受禁止虐囚条款

  此前白宫曾努力阻止相关修正案通过

  本报综合报道 美国总统布什15日一改强硬态度,同意接受由资深共和党参议员麦凯恩提出的禁止虐囚条款。

  这项修正案是对新财年军费开支法案的补充条款,它禁止美国使用“残酷、不人道和侮辱人格”的手段对待所关押的外国囚犯,并要求审讯行为必须严格依据美军的审讯手册。在白宫与布什总统就该条款达成协议后,麦凯恩参议员表示:“我们已向全世界传达这样的信息,美国政府和恐怖分子不一样。美国尊重不同价值观,并以同等标准对待所有人。”布什表示:“我们很高兴与麦凯恩参议员达成共同目标,这将向世界明确表示,美国政府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不会虐囚。”而此前白宫曾努力阻止该修正案通过,并多次游说麦凯恩,要求修改其中字句,为中央情报局审讯嫌犯留出更多空间。白宫曾要求,对中情局的审讯方式可以放宽,但麦凯恩坚持所有的美方组织都应接受监督。

  白宫发言人甚至曾威胁说,如果国会通过附加虐囚限制条款的军费法案,布什将对其行使否决权。但在麦凯恩的坚持下,禁止虐囚修正案先后在参众两院高票通过。作为在越南战场上被俘并遭受虐待的老兵,麦凯恩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被认为极具权威。美国人权组织对于这一协议表示赞同,称这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人权观察组织表示:“这表明我们已经认识到,虐囚行为虽伤害到敌人,但给美国造成的伤害更大。”(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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