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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曾“违法”监视外国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6:46 重庆时报

  本报综合消息据《纽约时报》16日披露,2002年,布什总统曾绕过特别法庭签署了一项秘密法令,允许绝密的国家侦察署(NSA)利用一切手段窃听、监控美国本土上几千名美国公民和外国人的通讯联络和电子邮件,这些被监视的美国公民和外国人据称涉嫌与“基地”的组织成员和其他国际恐怖组织有联系。

  NSA是美军一个超级秘密的情报机构,这个机构一般不从事国内的间谍活动。但是“
9•11”之后,这个机构却被布什总统赋予了监听监视本国公民和在美国的外国人的重要间谍任务。

  “9•11”之前,一般当局想对本国公民和外国人实施监听,必须向一个特别法庭提出申请,获得法庭的许可证后才可以实施。但是“9•11”之后,布什政府破了这个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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