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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授权情报机构窃听本国公民的消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3:58 都市快报

  美国《纽约时报》15日首次曝光美国总统布什授权情报机构窃听本国公民的消息,16日,美国媒体接着披露说,2001年10月份以来,布什曾数十次亲自授权在国内进行秘密监听。这些消息激怒了国会议员。

  布什至少授权36次

  美国情报部门一名身份敏感的高官对美联社说,美国的这套窃听计划主要用于追踪可能受到的恐怖袭击威胁。自2001年10月以来,政府对该计划进行了超过36次更新。每次更新都由白宫顾问和司法部长确认其合法性,然后交给布什签署。

  这名官员辩护说,总统是“在遵守美国法律和宪法的情况下”,“授权国家安全局充分利用其资源”,目的在于“保卫美国国土及其公民”;对于窃听计划,国会领导人被告知了十多次。

  “无证”窃听千百人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政府人员在国内从事窃听等活动前,要获得法庭批准的授权令。

  但9·11事件发生几个月后,布什就秘密授权国家安全局启动一个监视项目,允许调查人员,不经法庭授权,在美国境内监听国际长途电话和偷阅电子邮件,以查找恐怖活动的蛛丝马迹。

  15日的《纽约时报》说,在过去的三年中,国家安全局凭着布什授权,在国内“无证”窃听数百甚至数千人的国际长途电话,还查看过他们与境外人士来往的电子邮件。

  据了解内情的官员透露,被监视人数最多时达500人,三年来累积人数达5000人到7000人。

  美国国家安全局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电子计算机和专家。据悉,在9·11之前,国家安全局的任务是监视境外通讯,在国内的监听活动,只针对外国大使馆和使团,而且是在取得法院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

  参议院大腕一怒四问

  这个项目曝光后,美国国会议员被激怒了。有议员要求国会,调查这种监听是否侵犯了公民自由。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党参议员阿伦·斯佩克特说:“这毫无疑问是不正当的。我想知道他们到底干了些什么。国家安全局是怎么使用它的技术设备监听谈话的?监听了多少次?怎么处理监听到的信息?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民主党参议员拉斯·法因戈尔德说:“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令每个美国人的脊骨都感到了寒意。”

  到了一个极限

  这个项目此前只有国会领袖、几名内阁成员、国家安全局、中央情报局和司法部官员等一小部分人知道。

  数十年来,美国人一直对情报机构在美国国内从事监视活动的问题非常敏感,即使以反恐为理由也难打消美国人的警惕性。

  分析人士认为,布什批准“无证”监视,意味着美国的情报工作发生重大转变。一些官员说,这样的监视活动,即使没有跨过宪法允许的范围,也走到了合法搜索的极限。

  布什不肯发表评论

  布什对媒体的报道拒绝证实或否认。他说,如果发表评论,会令他在打击恐怖分子时束手束脚。

  布什政府高官将布什描绘成殚精竭虑捍卫公民自由和国家安全的总统,说总统是在捍卫公民自由的前提下和其权限范围内,尽一切努力保卫美国人民。这个项目的支持者还说,对于粉碎恐怖主义阴谋和阻止恐怖分子在美国国内发起袭击,这个项目发挥着关键作用。

  美国国家安全局发表声明说,对媒体的这些报道,它不会提供任何信息。

  《爱国者法》触礁

  关于“布什授权窃听公民电话”一事的报道,直接影响到重新审议通过《爱国者法》。

  9·11事件发生后仅6个星期,美国国会通过《爱国者法》,授予政府更多权力调查恐怖嫌疑人。当时规定,这部法律中的部分临时条款只实行4年,也就是将在今年12月31日废止。

  美国总统布什、司法部长冈萨雷斯以及许多共和党议员,认为这部法律是不可或缺的反恐利器,强烈要求把其中大部分临时条款变为永久性条款,并延长两项最具争议条款(即:联邦调查局有权调阅借书记录和商业记录,有权使用窃听装置防止被监视目标通过转换电话号码和电脑逃避跟踪)的有效期限。

  但反对者指责它赋予政府太大权力,主张加以修改限制,以保护公民自由。

  14日,众议院以251票赞成、174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议案,批准将《爱国者法》的14项临时条款无限期延长,并重新设定其余几项最具争议条款的有效期限。

  但15日关于布什授权窃听的报道,激起了反对者的抵触情绪。共和党参议员苏努努说:“那些以牺牲重要自由权利为代价追求短暂安全的人,既不值得拥有自由,也不值得享受安全。”

  16日在参议院,支持者未能获得必需的60张赞成票,只获得52张赞成票,有47票反对。这样,《爱国者法》触礁———布什的反恐政策受到重挫。不过部分反对者还是留有余地,希望在进一步修订之后再作决定。(新华社、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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