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后美窃听美阿通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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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3:01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据《纽约时报》18日报道,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不久,美国国家安全局即开始对美国和阿富汗之间的电话和电子邮件等通讯进行窃听。 报道援引现任和前任美国政府官员的话说,国家安全局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对美国境内人士与阿富汗境内人士的通讯进行窃听,这一行动比总统布什2002年签署秘密命令允许国家安全局对美国境内人士的通讯实施窃听早了几个月。报道说,“9·11”事件后,
报道说,随着反恐行动扩大,布什政府要求国家安全局扩大其情报活动的范围。2002年,布什签署命令,赋予国家安全局在窃听方面更大的权力,国家安全局有权不经白宫或司法部批准,自行选择美国境内的窃听对象。自这一行动开展以来,美国境内任一时间被国家安全局窃听的对象大约为500人,名单在不断地变化当中;境外任一时间被窃听的对象在5000人至7000人之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