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要查“窃听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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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10 北京晨报 | |||||||||
布什政府涉嫌侵犯司法独立—— 美国总统布什17日承认在“9·11”事件后曾授权国家安全局在没有得到法庭批准的情况下在美国国内进行电话窃听。此事曝光后在美国朝野引起轩然大波,民主党和共和党议员18日纷纷要求国会对此展开调查。美国媒体评论说,布什政府在反恐战争中先后陷入“情报门”和“特工门”,现在又一头栽进了“窃听门”。反恐战争不断触及法律和人权
议员要求调查 “我认为总统虚构了我们从来没有通过的法律,”民主党参议员鲁塞利·范戈尔德说。美国1978年通过的《外国情报监控法案》对国内窃听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明确规定必须有法院的批准和授权。 参议院民主党领袖哈里·里德呼吁国会就此举是否违法展开调查,众议院民主党议员则请求议长丹尼斯·哈斯泰德成立由民主、共和两党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共同展开调查。部分共和党议员也对布什授权情报部门进行窃听感到强烈不满。 白宫官员辩解 白宫高级官员也展开了一系列的公关行动,为窃听行动辩解和正名。 美国副总统切尼18日在接受美国广播公司的采访时说:“如果我们在‘9·11’之前就具备这种能力,那么也许我们就能预防‘9·11’事件的发生,”切尼在采访中辩解说。 美国国务卿赖斯同日在接受福克斯新闻台的采访时则表示,美国目前仍然面临恐怖袭击的威胁,布什总统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充分考虑到尊重民权和保护美国民众免遭恐怖袭击。 侵犯司法独立 尽管布什和其他白宫高官都反复强调没有得到法院的批准进行国内窃听并不违法,布什还表示自己曾经咨询过白宫法律办公室和司法部长的意见,但是议员们要求布什的助手明确指出美国哪部法律的哪项条款授予总统这样的权力。此外,尽管白宫承认了窃听事件的存在,但是拒绝说明被窃听对象的标准和具体人数。对此,共和党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表示这是非常糟糕的先例,因为如果总统可以单方面决定谁是恐怖嫌疑人,那么总统就成了法院,美国的司法独立就遭到了严重侵犯和践踏。冯俊扬(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