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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情报机构窃听通信由来已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34 山西日报

  不经白宫或司法部批准 自行选择窃听对象

  据新华社华盛顿12月18日电 据《纽约时报》18日报道,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不久,美国国家安全局即开始对美国和阿富汗之间的电话和电子邮件等通信进行窃听。

  报道说,“9·11”事件后,布什政府和高级情报官员认为,美国现有的限制政府监控美国人通信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过于严格,不利于情报人员迅速获取恐怖嫌疑分子的国际电话和电子邮件。国家安全局被秘密命令对进出阿富汗的通信进行窃听,其中包括往来美国的通信。

  报道说,随着反恐行动扩大,布什政府要求国家安全局扩大其情报活动的范围。2002年,布什签署命令,赋予国家安全局在窃听方面更大的权力,国家安全局有权不经白宫或司法部批准,自行选择美国境内的窃听对象。自这一行动开展以来,美国境内任一时间被国家安全局窃听的对象大约为500人,名单在不断地变化当中;境外任一时间被窃听的对象在5000人至7000人之间。(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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