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斯:窃听是反恐必要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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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40 金羊网-新快报 | |||||||||||
共和民主议员齐声要求调查 新快报讯美国国务卿赖斯12月18日指出,美国总统布什曾经签署秘密命令允许国家安全局对境内人员的通信进行窃听,这个秘密命令是合法的,是反恐必要手段。然而,共和民主两党议员均要求国会就此展开调查。
据美联社报道,赖斯说:“这种敏感项目泄露得越多,我们跟踪恐怖分子并了解其行动的能力就会遭到越多的破坏。”她指出,布什这么做是为了阻止人们在美国境内与境外人士就恐怖活动进行沟通。 赖斯重申布什的做法没有违反美国宪法规定。她称,窃听对象受到了严格限制,只有那些据信与恐怖组织有关的人员才会受到窃听。根据美国在1978年通过的一项法律,未经法庭允许在美国境内监听美国公民是非法的。 参议院民主党领袖里德对此提出质疑。他说:“国会没有参与这个(窃听)项目的启动。这完全是美国总统和副总统的项目。”他称自己只是在数月前才听取有关该项目的报告,但这个项目据称在很早以前就已启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党人斯佩克特也表示,他希望搞清楚白宫得到了哪个机构的司法授权,并呼吁举行听证会。 美国众议院领导人已经要求建立一个超党派小组,调查布什“实施国内非法监听”一事。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