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总理为警方“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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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4:32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今晨电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1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为警方辩护,说警方无法及早公布录像事件中受辱女子身份。 “谁能够及早公布该女子身份?警方吗?你们认为有人会相信吗?”巴达维对记者说,“人们只会指责他们掩盖真相事实。”
巴达维同时拒绝接受公布该女子身份有助于防止事态恶化的说法,指出这样可能导致情况更加混乱。 一名22岁的马来族女子在13日听证会上声称自己就是受辱女子,警方随后确认该女子所言属实。此前,外界大都认为录像中受辱女子可能是中国公民或马来西亚华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