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澳女子要和已故丈夫生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2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社专电一名澳大利亚女子20日赢得了用已故丈夫的精子生育孩子的权利。

  这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妇女现年36岁,她的丈夫在1998年死于车祸。当时法院同意这名妇女从刚刚去世的丈夫身上提取精子。

  在随后几年里,她开始了漫长的法律战,因为她想用已故丈夫的精子生一个或几个
孩子。这名妇女告诉法庭,已经去世的丈夫是她终身伴侣。丈夫去世后,她没有再婚,也没有过性生活。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一家法院20日同意这名妇女带着丈夫冷冻的精子到邻近的新南威尔士州培育试管婴儿。

  维多利亚州法律规定,只有在得到男子本人的同意后,他的伴侣才能使用他的精子。法庭经审理认为,这名女子去世的丈夫曾明确表示希望和妻子生养一个孩子。

  法庭宣布判决后,这名女子的律师卡门·柯里说,他的当事人对于这个判决深感安慰。

  “她正在着手进行医疗准备,希望能和去世的丈夫组建新的家庭,她还深爱着她的丈夫,”柯里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