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智能设计论”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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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7: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法官约翰·琼斯三世20日裁决,在公立学校科学课上讲授宗教性质的“智能设计论”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媒体称,这标志着美国“智能设计论”运动的一次大挫败,可能具有风向标意义。 琼斯在一份长达139页的判决书中说,大量证据表明“智能设计论”是一种宗教世界观,是神创论的“再包装”,而不是科学理论。因此,在公立学校的科学课堂上讲授“
据报道,“智能设计论”认为,世间万物如此奇妙,不可能由进化和自然选择而来,必然是由某种“超级智慧”设计出了这个世界。科学界指出,这一理论只是改头换面的“神创论”而已。但是,这一学说目前已在美国部分地区走上了课堂。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