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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犯宪法和禁令的危险举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2: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说,日内阁24日的决定在日本引起争议,很多日本人认为这一决定违背了日本的和平宪法。

  日本宪法第9条明文规定,日本不得进行军事开发。日本宪法还规定,日本放弃战争以及以军事手段解决国际争端。

  同时,日美联合开发导弹防御系统的成果将被出售给美国,这也意味着日本将违背自己制定的“武器出口三原则”。

  “武器出口三原则”是日本在1967年4月针对武器出口问题提出的3项基本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封锁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

  1976年2月,日首相三木提出,对上述3类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了《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此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

  但是,历任日本防卫长官都曾经警告说,日本早晚将不可避免地违犯这一禁令。

  2004年12月10日,日本政府推出了确定未来10年日本安全保障和国防建设走向的新《防卫计划大纲》,修改了“武器出口三原则”,明确提出在弹道导弹防卫系统的武器出口中,与美国共同开发、生产的可不遵循该原则。

  这项修改立刻为日美间合作开发扫清了障碍,日本研发的拦截导弹组件今后有可能无所顾忌地向美国出口。(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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