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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中市区限行高污染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1:2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李蓓)上海中心城区将向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说“不”。明年2月15日起,本市及外省市来沪高污染汽车将被禁止进入内环以内。记者昨天获悉,即将公布的限行措施可能涉及本市35万辆尾气排放达不到欧I标准的汽车,具体限行措施分两步走,受限车辆有8个月过渡期。

  据悉,明年2月15日为本市对高污染汽车限行的第一阶段,早7点至晚8点间内环以内
高架道路、延安路高架、沪闵高架全线禁止高污染汽车通行。从明年10月起为第二阶段,早7点至晚8点间禁行区域扩大到内环以内地面道路。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解释,之所以有8个月过渡,是给受限车主一个适应期,可以在此期间更换出行方式、更新车辆或处置旧车。据悉,车管部门将对非高污染汽车核发机动车辆环保标志。今后,凡没有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限行时间进入限行区域的,将由公安交警部门以交通违章处罚。

  对本市车辆的限行措施同样适用于外省市车辆。从明年2月15日起,外省市车辆入沪7日以上的,将视为长期在沪,须到相关车管部门申领环保标志。入沪7日以内的视为短期逗留,由市政管理部门在入境道口发放有效期为7天的过境凭证。

  所谓高污染汽车,是指废气排放量达不到欧Ⅰ标准的车辆,根据环境部门测算,高污染汽车排废量相当于欧Ⅰ标准的5-10倍,欧II标准的10-15倍。环保部门表示,限行高污染车辆措施实施后,不仅有利于缓解中心城区空气污染的压力,还将有利于控制中心城区主要交通干道的车流量,促进排堵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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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申领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的范围: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柴油车;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轻型客车、载货汽车;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总质量大于3.5吨重型汽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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