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不得滥用网络语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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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1:2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黄雨清)本报连续报道的关于网络用语规范使用的范围(见本报2005年9月5日《“PK(对决)”泛滥遭立法专家质疑》),终于有了说法。昨天,市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该办法规定“新闻报道除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该办法还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而繁体字、异体字的保留和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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