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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警察权力将大规模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5:20 深圳晚报

  2006年1月1日起可以任何罪名立即抓人

  英国警察权力将大规模扩大

  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在英国生活的人们都得小心了,可别乱丢垃圾,也别忘系安全带……因为所有这些微不足道的罪行都足以令你被戴上手铐。从新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
起,英国警方就将被赋予广泛权力——在任何时候、以任何轻微罪名、拘捕任何人。

  英警新规:逮捕后立即拍照留底

  目前,英国警察只能拘捕他们怀疑犯了足以判处5年以上刑期的嫌疑犯,然而自2006年1月1日起,这样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只要警察觉得“有必要”,就可以立即实施逮捕。

  按照新的规定,只要同时满足“某人卷入、或涉嫌卷入、或企图实施某一罪行”,并“相信有必要对其实施拘捕”的两个条件时,警察就有权拘捕任何人。此外,当实施拘捕后,警察还有权立即对嫌疑犯拍摄数码照片留底,而不像以前必须回到警察局进行这一程序。

  英国内政部对此的解释是,这可以节省时间,而且将“大量减少嫌犯事后否认自己曾被警方怀疑的现象发生”。

  英国政府解释说,新规定就是要将“问题简单化”。

  人权组织:反恐条例在桎梏公众

  英国人权组织“自由”指出,英国政府一再重申将“恰当且保守的”用于保护公众安全的反恐条例,事实上已经成为妨碍公众生活的桎梏。如果当警察被赋予了可以按“有无必要”来判断是否该实施一次拘捕的权力时,随后进入到诉讼程序中所潜在的争论也就不言而喻。

  “没人想住在一个动不动就发现自己已经被铐上手铐、拖进警察局的国家里!”英国在野党之一、自由民主党内政事务发言人马克·欧腾对这项新规定批驳道。

  内政大臣:警察权力要与时俱进

  英国内政大臣海瑟·布里尔斯在解释警权扩大时说:“赋予警察能恰当有效行使他们职责的权力至关重要,随着治安形势的改变,这种权力也应该与时俱进。”

  英国发行量最大的日报《每日电讯报》昨天在头版感叹道:“这是几十年来英国警权最大规模的膨胀!”(王靓)

  相关细节

  警权膨胀四步曲

  1、“格杀勿论”

  伦敦“7·7”连环恐怖袭击发生后,英国警方得到政府授权,可以向一切怀疑试图引爆炸弹的袭击者开枪射击。“放权”的直接后果是27岁的巴西青年梅内塞斯的无辜丧命。

  2、“90天扣留”

  目前,英国警方有权不经审讯扣押嫌犯14天,但在恐怖威胁的阴云下,政府提出动议要求这一期限延至90天。动议由于太具争议而始终无法获得多数议员支持。

  3、“立即逮捕”

  明年1月1日起,英国警方将被赋予广泛权力,只要警察觉得“有必要”,就可立即实施逮捕。

  4、“监视全民”

  明年3月起,英国大多数公路、港口、加油站都将配备“车牌自动识别摄像机(ANPR)”,自动辨认和记录每一辆过往车辆的车牌号码。各地警察的巡逻车上也将装配ANPR,全英各地现有的闭路电视监视系统都将被改装成ANPR。英国警方和情报机构将有权读取这些记录。(冬早)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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