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区域合作联盟自由贸易区协议开始正式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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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4:54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加德满都1月1日电(记者 陈乔炎):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从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 2005国际在线 年终特别报道 ·在线观看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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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新法·个税标准提到1600元 ·养老账户要“做实” ·电信实行自然月计费 ·实行药品分类管理 ·煤矿必存安全抵押金·《农业税条例》废止 ·老房贷执行新利率 ·"新生命表"启用 ·汽车化妆品进口税下调 ·广告服务须明码标价南盟共有7个成员国,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根据各成员国此前达成的协议,不同经济状况的国家在降低关税过程中,将受到区别对待。尼泊尔、孟加拉国、不丹和马尔代夫将在未来10年里,将关税降到零至5%,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将在未来7年内将关税降至这一水平。 2004年1月,南盟外交部长就南亚自由贸易区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根据协议,南盟成员国初步确定,通过分阶段削减关税以及建立共同货币等,到2014年1月1日组建一个有别于传统自由贸易区的新型自由贸易区。 据尼国家电台报道,包括尼泊尔在内的所有南盟成员国将执行经济自由化政策,共同努力,履行承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南盟成员国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仍是贫困和经济欠发达。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现有总人口15亿,其中约有5亿贫困人口。1983年8月,南亚七国外交部长在印度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年12月南盟正式宣告成立。相关专题v南亚次大陆发生强烈地震2005-10-08 13:54: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