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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新《烟草法》生效 烟民吸烟将受严格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9:56 新华网

  新华网马德里1月1日电(记者方长平) 西班牙新《烟草法》1日开始生效,烟民吸烟将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西班牙议会去年12月15日通过的这部《烟草法》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元旦起,禁止在封闭的工作场所吸烟;100平方米以上的饭店、餐馆、咖啡厅、舞厅等必须设立吸烟区,小于100平方米的如果允许顾客吸烟必须提出申请,并在店外张贴标牌,表明是否允许
吸烟;医院、体育场所、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商业中心等都不许吸烟;剧院、机场等地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烟草法》还规定,不得在公共管理部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单位出售香烟,而且禁止销售散装香烟;禁止在任何媒体、影视剧院播放张贴烟草广告,也不允许免费散发烟草制品促销;禁止直接或通过自动售烟机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售烟。

  新《烟草法》生效后,西班牙进入了欧盟中对吸烟限制最严的国家行列。该法对违法者规定了严厉的罚款措施,罚款从30欧元到60万欧元不等。

  此前,西班牙是欧盟国家中对吸烟最“宽容”的国家之一。据有关部门统计,

西班牙人口中大约有30%至35%的经常吸烟者,开始吸烟的平均年龄为12岁,妇女吸烟的比例高达24%,被动吸烟者占总人口的70%,每年有5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1978年以来,西班牙政府曾颁布过一些限制吸烟和香烟广告的法令,但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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