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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安全局未获授权已对民众进行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7:24 温州新闻网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最新解密的一份文件显示,美国国家安全局早在白宫正式授权之前,即已开始对本国民众进行秘密监听及监控。另外,他们还将监控搜集到的绝密情报与美国联邦调查局等机构适时共享。

  2001年10月,就在9·11恐怖袭击发生后三个星期,当时的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米歇尔-海顿中将前往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作证。海顿将军在作证时称,美国国家安全局已经扩大
了自己的监控权限及范围。当时参加会议的佩罗斯参议员2001年10月11日记录称,“当时我就有些担心,美国国家安全局是否已经得到了总统的特别授权,或者得到了什么级别的授权权限”。

  美国政府的一名高级官员称,2001年10月份,布什总统授权美国国家安全局监听本国民众,以找到那些仍然隐藏在美国境内的“基地”恐怖分子。这位高级官员称,情报部门之所以能获得这项授权,主要是“基地”恐怖组织袭击华盛顿及纽约的直接后果。尽管布什后来称情报部门已经获得了他的授权,但他未能给出授权的准确日期,而在此之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很可能已经开始监听本国民众了。

  佩罗斯参议员在信中称,2001年10月1日,通过海顿中将的作证,他们第一次听到美国国家安全局已经扩大了监听范围。佩罗斯在信中写道,“你在情报委员会称,自9.11恐怖袭击发生后,你们已经开始在美国国内进行范围更广的电子侦察活动了”。佩罗斯称,美国国家安全局还将搜集到的情报提供给美国联邦调查局,以对嫌疑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及跟踪。

  此前,美国政府现任和前任官员均透露称,美国国家安全局已经把这些资料交给了国防情报局和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其中一名现任官员称,这些窃听资料被提供给一些联邦机构,包括联邦调查局、国防情报局、中央情报局和国土安全部。这些机构可能用这些资料与其它并不一定与跟踪恐怖主义行为有关的数据库进行比对。但根据美国1978年颁布的一项法律,在美国境内未经法院批准私自窃听美国公民是违法行为,即使获得批准,也要严格限制情报的使用范围。

  目前,美国司法部已经开始就此事展开调查。布什总统及部分政府高官解释说,以上措施是在9.11事件以后保护美国公民的必要手段。白宫曾经指出,这个监听项目的范围很小,国会主要官员早已知晓此事。美国国家安全局发言人丹-维伯尔1月3日在一封电子邮件中称,“讨论这一事件的详细细节是不合适的,这样做将会对我们国家的安全造成潜在的伤害”。(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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