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各地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绝不许医院见死不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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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2:20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 朱玉)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高强说,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
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