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瓦辛格无驾照开摩托车可能被警方罚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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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1:54 国际在线 | |||||||||||
1月9日,施瓦辛格向记者展示受伤的嘴唇。但这次“终结者”可能逃脱不了违章被罚的命运。 洛杉矶警方宣布其非法驾驶,加州州长承认属实
国际在线消息:美国洛杉矶警方10日称,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8日骑摩托车发生追尾事故时,属非法驾驶,因为他的驾照类别没批准他驾驶摩托车。施瓦辛格本人也承认没有申请过相关驾照。 洛杉矶警官保罗·弗农表示,施瓦辛格所持的驾照上并没有批准允许驾驶摩托车。警方称,已经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洛杉矶司法办公室,确定施瓦辛格是否违反了交通法规。但该办公室发言人称尚未收到警方的报告。根据法规,无照驾驶摩托车可能被处以100至250美元或更多的罚款。 但与此同时,其他政府部门提出了和警方相反的结论。加利福尼亚公路巡逻局发言人说,施瓦辛格的C类驾照允许他驾驶带挎斗的摩托车。发言人称,这并非批评警方说法,可能双方是依据交通管理条例的不同部分。 此前,施瓦辛格发言人玛吉塔·汤普森事发后也表示,她认为施瓦辛格的驾照允许他驾驶摩托车。警方宣布施瓦辛格非法驾驶后,汤普森随即表示,施瓦辛格会去申请相关驾照。 当天早些时候,施瓦辛格自己也承认他从没拿到驾驶摩托车的许可,因为他“从没有想过这件事。”施瓦辛格表示,自己在欧洲时曾有过摩托车驾照,但是在1968年到美国后就“从没有申请过。” 根据加州的规定,要获得驾驶摩托车的批准,摩托车车主必须通过加利福尼亚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的技能测试,或参加该州公路巡逻部门批准的摩托车培训班。(谢来) 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