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犯罪女王”专偷邻家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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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1:43 都市快报 | |||||||||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英国女大盗琳达·尼科尔斯偏偏喜欢对邻居和朋友下手,还将赃物放在自己的小店里出售。最令人意外的是,她的“演技”骗过了众人,多年来留给人们的印象总是热情善良。 在周围人眼中,56岁的尼科尔斯几乎挑不出缺点。她是圣玛丽教堂虔诚的信徒和巴巴科姆商会中的一员,在千禧年聚会上为大家烹饪美食,还不惜为慈善抽奖捐出价值不菲的
她拥有一家名为“楼上楼下”的老式古董店,里面堆满了各种装饰品和珠宝。但谁也想不到,古董店里出售的商品大多数偷自她的朋友和顾客,甚至隔壁邻居。 当地警方说,尼科尔斯是一个盗窃集团的首领,经常指使他人行窃,而她负责销赃。她还经常在去客户家拜访时借机踩点,物色目标。贵重赃物,她委托专人销售,而价值不高的赃物,就放在古董店里出售。 2002年9月,她派人在周围小镇作案,偷得两枚戒指。第二天,受害人的女儿恰巧光顾她的古董店,看到了这两枚熟悉的戒指。尼科尔斯因此东窗事发。 在法庭上,尼科尔斯承认盗窃了价值1.36万美元的珠宝和2.125万美元的小型瓷雕。但警方估计,尼科尔斯的盗窃总额在34万美元,堪称当地的“犯罪女王”。自她去年7月被捕后,当地盗窃案下降一半,高额入室盗窃案几乎绝迹。 目前,尼科尔斯已因共谋和销赃罪被判入狱3年。(据新华社)(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