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盗窃女王”专偷邻居财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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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24 东南快报 | |||||||||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是英国女盗琳达·尼科尔斯偏偏就喜欢对邻居和朋友下手,还将赃物放在自己的小店里出售。近日,英国一家法庭以共谋销赃罪判处尼科尔斯3年监禁。 尼科尔斯在托基拥有一家名为“楼上楼下”的老式古董店,里面堆满了小装饰品和珠宝。在网站上,尼科尔斯为小店打广告称,“楼上楼下”为顾客提供热情服务,为当地顾
原来,“楼上楼下”古董店出售的商品中,大多数竟是偷自邻家。许多财物遭窃者都是退休老人,其中还有一些人是尼科尔斯的朋友和顾客,甚至连她的隔壁邻居也没能逃过一劫。 当地警方说,尼科尔斯是一个盗窃集团的首领,经常指使他人行窃。 现年44岁的迪安·哈姆是尼科尔斯的头号共犯。哈姆与尼科尔斯“分工协作”,一个负责盗窃,另一个负责销赃。尼科尔斯还经常在去客户家拜访时借机踩点,物色盗窃目标。 2002年9月,发生在佩恩顿的一起盗窃案终于使真相浮出水面。盗窃案发生次日,受害者的女儿在“楼上楼下”发现了被盗的两枚戒指,于是报警。当地警方依法追回了失窃物,并展开了刑事调查,并将尼科尔斯及同伙逮捕。 当地警方将尼科尔斯称为“犯罪女王”。自她去年7月被捕后,当地盗窃案下降了一半,高额入室盗窃案也几乎绝迹。 尼科尔斯承认了盗窃价值8000英镑的珠宝和1.25万英镑的小型瓷雕。但是警方认为,尼科尔斯的盗窃总额在20万英镑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