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称俄将保证境内外国非政府组织正当权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莫斯科1月16日电(记者 魏忠杰) 俄罗斯总统普京16日说,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不久前通过的非政府组织法不会损害俄境内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正当权益。普京当天在与来访的德国总理默克尔会谈后对新闻界说,如果俄境内的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符合注册时所声明的目标,那么它们的活动在上述法律生效后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俄政府将关心并支持它们的工作。
普京指出,在俄非政府组织法获得国家杜马通过之前,俄司法部长率领代表团前往欧洲理事会征求欧盟国家对该法律草案的意见。杜马在对该法案进行修改时充分考虑了欧洲专家的意见。他强调,俄非政府组织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使俄境内的非政府组织财政透明。 默克尔说,她与普京在会谈中讨论了俄非政府组织法。她希望,这部法律不会对在俄境内的德国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造成影响。 俄议会下院于去年12月通过的非政府组织法对俄非政府组织接受国外资助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规定国外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在俄开办代表处的一整套程序。这部法律还规定,在俄注册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必须向俄方通报资金来源并说明资金用途,俄本国非政府组织如果接受了国外资助,也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如果这些组织的活动目的被发现与俄宪法相抵触并威胁到俄国家利益,那么,俄方将取消其注册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