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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长疯狂敛财被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0: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反贪局长疯狂敛财被判7年

  据新华社电公开场合是一个执法如山的反贪局长,暗地里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社会蛀虫”,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贺州分院反贪局副局长、贺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张建辉在办案过程中竟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先后索贿、受贿95000元。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上诉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处张建辉
有期徒刑7年。

  索要“打点费”是张建辉敛财的一大“法宝”。1999年下半年,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贺州分院反贪局副局长的张建辉,在参与办理原贺州地区公安局长吴昌考腐败案中,以“吴的案件不再往下查”为由向吴的妻子姚兰英索贿。后来,姚兰英分别在不同地点交给张建辉3万元和2万元。与此同时,彭剑雄受吴昌考之托,将“打点费”2万元送给张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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