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将修改法律禁止警察“裸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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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4:46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电马来西亚官员24日称,该国将修改法律,禁止警察对嫌疑人进行脱衣全裸检查,并强迫嫌疑人做裸体下蹲。这些被调查委员会称为“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前在马来西亚拘留所中司空见惯,警方辩称这么做是为确定嫌疑人没有藏匿武器、毒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马来西亚《星报》当天援引马负责司法事务的总理署部长拉德齐•谢赫̶
马来西亚反对党议员特里莎•郭去年11月24日在议会展示了一段用手机拍摄的录像,录像中一名身穿蓝色警服的女警察站在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子面前,命令这名女子背对镜头蹲坐,当裸体女子转身时才获许穿上内衣。 这段录像引起马来西亚各界对警察野蛮搜查行为的抗议。后经查明,录像中受虐女性为一名马来族孕妇,而录像由一名男警察在警局中拍摄。 特里莎•郭24日证实,计划修订《刑事执行条例》,修订案将于3月送交议会,她希望提案能在4月获得议会批准,年内付诸实施。 委员会23日公布的建议书中说,警方可保留有条件脱衣检查,即在必要情况下,检查必须在私密处进行,调查警官和助手必须同时在场,而且嫌疑人在任何时候最多只能被要求半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