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德波地方议会17名前地方议员因贪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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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6:23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雅加达1月25日电:据当地媒体25日报道,印度尼西亚西爪哇省德波地方法院24日以贪污罪判处17名该地区前地方议会议员两年徒刑并处罚款。 报道说,德波地方议会议员团前负责人苏塔迪和另外16名前议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共贪污73.2亿印尼盾(约合77.46万美元),贪污资金主要用于私人汽车维修等个人挥霍。这些议员除被判处两年徒刑外,还分别被判每人缴纳5000万印尼盾(约合5300美元)的罚金,
17名被告均表示不服法院的判决,将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去年7月,印尼西苏门答腊省的27名前地方议会议员因贪污预算资金被判处4年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