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高效、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市政府昨天发布《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共5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计划、规划程序和行动指南。编制这一总体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据悉,这已经是本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三版预案。这次出台的第三版预案,是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在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基础上,结合上海特大型城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特点组织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上海的特点,预案规定,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突发事件即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预案体系,要求形成“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总体应急预案》还确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本市各区县已成立了本级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包括19个区县预案、11个专项预案和41个部门预案在内的预案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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