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迪瓦总统决定延长国民议会任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2:15 新华网 | |||||||||
新华网阿比让1月27日电(记者李明)科特迪瓦总统府发言人塔戈罗27日晚发表声明说,根据科宪法、联合国安理会第1633号决议和有关和平协议,科总统巴博决定延长国民议会的任期直至下届议会选举。 塔戈罗说,巴博是在与过渡政府总理科南·班尼举行磋商后,根据科宪法委员会建议和议员的要求作出上述决定的。在磋商中,班尼认为,只有总统才有权就国民议会任期问
科特迪瓦国民议会于2000年经选举产生,任期应于2005年12月16日结束。由于总统和议会选举未能如期举行,科宪法委员会去年底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国民议会任期应延长至下届议会选举。 今年1月15日,负责监督科特迪瓦和平进程的国际工作小组在科经济首都阿比让发表公报说,科国民议会是经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目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支持科有关方面延长民选机构任期的主张。公报发表后,数千名科特迪瓦民众从16日起连续4天在阿比让等一些城市举行抗议示威活动。在科特迪瓦紧张局势加剧的情况下,非洲联盟主席、尼日利亚总统奥巴桑乔18日晚抵科进行紧急斡旋,要求巴博和班尼就科国民议会任期问题举行磋商,寻求政治解决方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