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将缔结新协定保护共享军事机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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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09:30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东京1月30日电(记者 何德功)为了防止日本和美国两国共享的军事机密泄露,日美两国政府29日决定缔结新的军事秘密一般保护协定,而日本还准备将处罚泄密对象扩大到议员。 据《产经新闻》30日报道,日美两国政府根据《日美相互保卫援助协定》制定了《日美相互保卫援助协定秘密保护法》,但这一法律只限于对武器装备保密,不包括作战机密
报道说,随着在日美军重组计划的实施,日美之间必然要共享军事情报,日美认为有必要缔结军事秘密一般保护协定。 配合缔结军事秘密一般保护协定,日本计划完善对泄密者从重处罚和扩大处罚对象的国内法律。根据现行的《自卫队法》规定,处罚对象实际上仅限于防卫厅有关人员和有关供应武器零件的民营企业。日本防卫厅认为,处罚对象要包括外务省等省厅官员和国会议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