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剃光头,11华裔男投诉马警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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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2:32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马来西亚警方5日再次面临滥用职权及侵犯人权指控,因为雪兰莪州警方涉嫌将11名被拘留者剃光头。 11名年龄介于31岁至69岁的华裔男子申诉,他们大年初二在一间茶餐室打麻将而被
其中一名事主李驻兴(63岁,菜农)说,大年初二晚上11点,他们在一间茶餐室后部一间房内摆放3个麻将台,桌面上并无摆放钱币,余下2人则在旁饮酒。他说,为数逾10名警员突然闯入茶餐室,只向他们索取身份证,然后用卡车载他们到警局扣留。李驻兴称,警方要他们所有人脱掉身上的衣服后,把他们关进扣留所内,同时指示扣留所内的其它囚犯将他们的头发剃光。 州议员何启利针对剃光头事件谴责警方不该在案件未宣判前先行惩处涉案者。何启利认为,警方的做法,已严重导致这些村民尊严受损,无颜在佳节期间会见亲朋好友。 各方看法 警方剃头措施国会通过 警区主任诺哈金受询时指出,剃光嫌犯头发的措施是国会通过的条例,如果人民代议士不满,应通过国会提出修正。“只要麻将台超过两张,或桌面上有钱币,警方一律视为聚赌。” 官员:警方有意侮辱人格 “警方这一行为可耻,属于有意侮辱人格。”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官员哈姆丹·阿德南告诉法新社记者说,“尽管关押条例中有剃光头一项,但那只有在遭拘留者有皮肤病,或对其他人健康构成威胁时方可适用。” 传媒:抨击警方侵犯人权 马来西亚传媒发表文章指出,人民认同警方肃赌的决心,不过,警方不应以强硬手段对待聚赌者。不少人认为,警方没有依据执法程序,只是根据喜好为所欲为,滥用执法的权力,是极不当的做法。 总理:深入调查剃头事件 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被问及此个案时表示,警方高层官员必须深入调查及了解此事件经过。 巴达维说,若执法警员未依照警方程序办事,当局应对他们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