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强暴中国朝鲜族养女 韩国禽兽养父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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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3:36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据《中文朝鲜》报道,数次强暴中国朝鲜族未成年养女的、70多岁“人面兽心”韩国养父被判5年有期徒刑。 大法院一部2月6日表示,对通过中介人收养12岁中国朝鲜族少女后,两年来多次施以强暴的P某(73岁)判处5年有期徒刑。
P某是涉嫌在2000年4月收养12岁的朝鲜族少女后,两年来6次施以强暴而于去年2月被起诉拘留的。 大法院的判决书指出,收养年少的被害者后两年来反复施以强暴的被告行为,是对在国籍、性别、年龄等各个方面软弱的被害者施行的非人道、反人伦的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审判部就P某主张因为收养时未得到夫人的同意,所以与被害者的亲属关系不成立表示,被告假装得到夫人的同意提出了收养申请,因此收养无效,但夫人未请求取消收养,所以仍然有效。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强暴通常处以3年以上徒刑,但若强暴亲属则处以5年以上徒刑。 来源:华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