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11名被剃光头华裔老人向警方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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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2:08 东方早报 | |||||||||
早报专稿 因春节期间打麻将涉嫌聚赌,马来西亚11名华裔男子被警方拘留24小时并被剃光头及脱衣服。这11人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质疑警方滥用职权,并准备起诉警方,索赔100万林吉特(约合215万元人民币)。 尽管赌博在马来西亚属于犯罪行为,但这11人强调只是用塑料片当筹码娱乐,并未涉及钱。对此,警方表示:“只要麻将台超过两张,或桌面上有钱币,警方一律视为聚赌。”
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已下令彻查此事,要求一旦查出这些警察未依法办事,必须因其滥用权力而受到惩罚。 准备两周内起诉 居住在吉隆坡市郊的这11名华裔男子年龄介于31岁至69岁,他们强烈质疑警方剃光他们头发的行为。 63岁的李驻兴作为11人代表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今年年初二(1月30日)晚11时30分在春山园的一家茶餐厅内被7至8名警察逮捕,我们11个人被带上警车和押回警局,警方在检查钱包和记录我们的个人资料之后,要我们在拘留室内脱衣服,我们只获准穿内裤和蹲在地上,接着警方就剃光我们的头发。” 李驻兴说,当他看到同伴被剃光头发时,还忍不住大笑,当轮到他时,他曾跟一名华裔警察提出不要剃光头的要求,但对方告诉他,没有商量的余地。一名警察用马来语对他说:“GASILICIN-LICIN(剪到光秃秃)。” 这11人现正保外候审,等候12月审理。李驻兴拒绝承认聚赌罪名,他说当时有他们8人在打麻将,桌上并无现金。他补充道,在拘留所里,他看到除了他们以外还有4名华人和7名印度人也全部被剃光头。 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吉祥抨击剃头之举“目无法纪”。目前该党正协助11名受害者联署投诉警方。该党派出协助受害者的律师5日在会见了其中的8人后说,他准备在两周内准备材料,向高等法院起诉。 “警方有意侮辱人格” 对于上述事件,马来西亚人权组织指出,根据法令,剃头只限于拘留者的头皮出现皮肤病、有虱子或会对其他拘留人士的健康构成威胁的情况下执行。“警方这一行为可耻,属于有意侮辱人格。”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官员哈姆丹·阿德南说。 马来西亚华人公会也质疑警方,是否有必要拘留11名华人24小时并施以剃头刑罚,当地华总会也表示,在春节时发生此事实在遗憾。 然而,警方辩称所有拘留者皆须剪短头发,他们是依法行事,雪兰莪州警长乌迪称:“我们要将他们的头发剪得越短越好,因短发表现一种上进形象,并非滥权。” 但一名前检察长则认为法例列明是“剪短”头发而不是“剃光”,警方只有在扣留者长发披肩时,才会剪短他们的头发,而不是一律剃光头。警区主任诺哈金受询时指出,剃光嫌犯头发的措施是国会通过的条例,如果民众不满,应通过国会提出修正。 黄力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