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撤除核查设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8:46 新华网 | |||||||||||
新华网维也纳2月6日电 国际原子能机构6日证实,伊朗政府已致信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该机构在2月中旬前撤除其设在伊朗的核查设备。
信中说,“2006年2月中旬结束之前,所有超出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常安全措施的密封、监督措施都必须撤除”,伊朗还将限制未来与联合国核查人员的合作。 另据报道,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兼首席核谈代表阿里·拉里贾尼当天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伊朗还在信中“宣布了(恢复铀浓缩活动的)日期,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为此将在未来几天内来到伊朗”。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于4日通过代表欧盟的英、法、德三国提出的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决议案,决定将伊朗核问题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伊朗随后宣布中止在核问题上采取的一切自愿合作措施,并表示没有义务再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