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去年约400人被实施安乐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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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5: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布鲁塞尔2月10日电 据此间媒体10日报道,根据有关方面9日公布的数据,2005年比利时大约有400人被实施安乐死。这一数字比该国2002年安乐死开始合法化时被实施安乐死的人数翻了一番。 据报道,调查数据显示,比利时约三分之一的安乐死是通过医疗程序进行的。比利时安乐死评估委员会主席维姆·迪斯特尔曼斯说,有的病人是通过终止医治工作被实施安乐
2002年,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欧洲第二个安乐死合法化国家。国家立法机构把安乐死定义为:由第三方根据本人要求有意采取的结束其生命的行为。 比利时法律规定,医生只能对年满18岁的成年病人实施安乐死。同时,病人要多次自愿明确提出希望被实施安乐死。此外,只有那些无药可救且在肉体上和心理上长期饱受痛苦的病人才能寻求安乐死,否则医生必须听取心理学家或相关专家的意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