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从新学期起分批全免学杂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36 东方网-劳动报 | |||||||||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本报讯(记者张贤贞)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为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市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分阶段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具体实施时间与步骤是:2006年春季开学首先在上海9个郊区和浦东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2006年秋季扩大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同时,继续执行对城乡低保家庭和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并在保持“两免一补”帮困经费总量不减的前提下,对帮困内容和范围作适当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