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斯获权任命宪法法院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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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2:22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今晨专电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13日通过一项法案,授予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任命宪法法院法官的权力。巴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随即表示,新一届立法委召开会议后将推翻这一决定。根据这项新法案,拟定成立的宪法法院可以否决违反巴勒斯坦基本法的法案。阿巴斯可不经立法委批准,就任命9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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