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阿巴斯获权任命宪法法院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2:22 今晚报

  据新华社今晨专电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13日通过一项法案,授予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任命宪法法院法官的权力。巴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随即表示,新一届立法委召开会议后将推翻这一决定。根据这项新法案,拟定成立的宪法法院可以否决违反巴勒斯坦基本法的法案。阿巴斯可不经立法委批准,就任命9名法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