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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要求入境外国人留指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3:37 京华时报

  日本法务省13日制定入国管理难民认定法修正案概要,规定入境外国人有义务提供指纹,拒绝者将被强行遣送出境。该修正案概要将提交本届国会讨论通过。入国管理难民认定法修正案概要规定,为了防止恐怖分子入境,外国人在入境时必须提供指纹、近照等个人识别信息,但年龄不满16岁者、国家邀请的客人、外交官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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