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处理物业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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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1:19 宁夏日报 | |||||||||
我在纽约做物业管理已经有10年了,与国内的情形一样,在我的工作经历中也遇到过业主的要求与小区的管理规定相抵触的情况,这些年来有两件事情给我的印象很深。 大约在7年前,居住在我们公寓楼的一位女住户来问我:“沈先生,我们是否可以在公寓装小耳朵(卫星电视天线)?”这位女士的身分说起来也倒是有些不同,她是台湾国民党副主席吴伯雄的女儿。吴伯雄的女婿是心脏科医生,在我们公寓内开了个诊所,由于就诊
但是我们公寓的规章制度明文规定不允许私自安装卫星天线,所以我只能向她说抱歉。 当时,吴伯雄的女儿并没有提出什么别的理由来为难我,只是遗憾地告诉我,她们在纽约长岛的小区里的住所也禁止装“小耳朵”。 我深知那时在台湾,国民党、民进党双方的执政选举斗争闹得天翻地覆。我很理解,作为一个移居他乡的政党领袖的亲属,是多么想及时看到新闻动态。但由于小区的规定,吴伯雄的女儿非常客气地放弃了她的计划。 还有一个新移民在公寓阳台凉衣服的故事。 在纽约有个规定,居民不能在阳台上晾衣服。有一个从香港移民来的业主,擅自在阳台上晾衣服,甚至还有内衣。我们去劝阻她时,她竟然毫不客气地反击:“阳台是我的,你们无权干涉。在香港,我在阳台上养鸡都可以,不要说晒几件衣服。你们纽约怎么这样多规矩!”遇到这种情况,我决定向本公寓的业主委员会汇报。但还没等到我采取行动,大楼管理办公室就收到了一封信,信中说:“我己经无法忍受贵公寓后栋五楼第三个阳台晾出各种内衣、外衣,为此,我写信给你们管理人员,请转告你们房客,这种做法不文明、不道德,不要认为你们有钱可以住在高级的公寓里,但你们的行为低级,这种行为将影响我们社区的声誉……” 写信的是马路对面一幢高楼的居民,此人留下了姓名、地址。事后我了解到她是一位白人老太太。第二天,我把信译成中文附在原信下端,复印发给每一位房东房客,并在社区的报纸上披露了这个故事。此事不仅教育了这位香港人,对纽约华人新移民都有触动。 当然小区的规章制定要从多方面、多层次着想,并且可以修正。各国宪法也不是经常修正吗?但在修正之前,业主如违反规定,或故意作对,那就大错特错了。(据《社区》沈克明/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