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联合国设立人权理事会的争论与分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2:56 新华网 | |||||||||
新华网联合国2月15日电 第60届联大今年初以来就设立人权理事会问题举行了多轮艰苦磋商,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各方在理事会规模、成员选举方式等关键问题上分歧依旧。本届联大主席埃利亚松近日决定与各方举行双边磋商,力争尽快扫除设立人权理事会的重大障碍。 多种迹象表明,设立人权理事会的谈判进入了关键阶段。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有关争
引起争议的新决议草案 以人权理事会取代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是去年9月世界峰会确定的联合国改革重大步骤之一。世界峰会并未就设立人权理事会规定时间表,但西方国家普遍希望能在今年3月上旬人权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之前设立理事会,以便人权委员会在年度会议结束之后开始与新的理事会交接工作。 埃利亚松曾乐观地估计联大将在本月15日之前敲定设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草案。这一设想显然已不可能实现。上周,负责协调谈判的巴拿马和南非两国大使就设立人权理事会提出了最新版的决议草案。但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对这份草案持强烈批评态度,发达国家也对某些内容持保留态度。 草案规定,人权理事会将拥有45个席位,这些席位按地域分配原则分配。理事会成员由联大通过秘密投票产生,联大在挑选这些成员时应考虑有关国家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贡献,是否存在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以及是否曾因人权问题被联合国安理会制裁等。 在发展中国家的坚持下,草案删去了人权理事会将是一个“常设机构”的措辞,但草案规定,理事会每年将至少召开3次会议,总会期不少于10周。此外,人权理事会可以应成员要求随时举行特别会议,但这一要求需要得到三分之一成员的支持。 南、北方不同的侧重点 在联大最近就该草案举行的闭门磋商中,发展中国家对草案有关人权理事会规模、成员选举标准以及理事会会期的内容提出了异议。发展中国家一直主张人权理事会保持人权委员会的现有规模,即至少拥有53个席位,以体现该机构的代表性。它们还认为,联合国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每个国家都有权角逐人权理事会的席位,不应就参选人为设定限制条件。 在会期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主张,鉴于许多小国缺少资源,理事会每年召开的会议不应超过两次,会期不得超过8周。根据现有草案,理事会会期太长,有变相成为常设机构的嫌疑。发展中国家还认为,人权理事会必须在得到一半成员支持的情况下才能举行特别会议。发达国家对草案的不满主要是针对人权理事会的规模。大多数发达国家希望把人权理事会席位总数控制在38个,而美国迄今仍坚持不得超过30个。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博尔顿曾表示,如果新机构保持与人权委员会同等的规模,就是“换汤不换药”,美方宁愿要求保留人权委员会。不过,发达国家总体上对现有案文持肯定态度。人权理事会谈判迄今取得的一个比较明显进展是确定了该机构的地位。南北双方一致同意,人权理事会将是联大的直属机构,联大将在该理事会成立5年之后重新审议它的地位问题。发达国家曾强烈要求将人权理事会设为与经社理事会平起平坐的联合国主要机构之一,但遭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 争论背后的根本分歧 分析人士认为,人权理事会谈判久拖不决的深层原因在于南北双方对新机构的构想存在根本分歧。南北方都对人权委员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它存在“信誉危机”,急需改革。不过,双方对人权委员会发生“信誉危机”的原因看法迥异。美国等发达国家称人权委员会规模过于庞大,难以迅速就“违反人权”事件作出反应。因此,北方阵营强烈要求设立规模较小的人权理事会,并试图通过规定入会标准等方式,抬高入会的门槛,以方便其掌控人权理事会。 但发展中国家认为,人权委员会信誉发生危机是因为其工作被泛政治化,具有选择性和双重标准。因此,南方阵营主张将改革重点放在人权理事会的工作上,同时加强它的代表性。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外交官指出,如果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思路设立人权理事会,新机构未来工作将难逃被政治化的命运,也难以成为各国为促进人权进行对话、交流与合作的理想场所。 据悉,埃利亚松将根据双边磋商的情况,于本周晚些时候提交新的设立人权理事会决议草案。在南北双方态度强硬的情况下,新草案能否兼顾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双方的关切,使人权理事会谈判取得突破,目前还很难说。(记者 杨志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