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建议黑山5月份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3:38 新华网 | |||||||||
新华网贝尔格莱德2月16日电(记者 何毅)波德戈里察消息:欧盟负责黑山全民公决事务的特使拉伊查克16日在波德戈里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欧盟建议黑山于5月14日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公决结果生效的投票率应超过参加投票总人数的55%。 拉伊查克说,欧盟此次提出的建议是公平的,对黑山支持独立和维护国家共同体的两个阵营提供了平等机会。他还希望黑山各党派积极进行对话并尽快达成一致,以便黑山议会
拉伊查克强调,欧盟的建议不是强制性的,而是为进行具有合法性的全民公决提供一种模式。将黑山公决结果生效的投票率设为55%,目的在于确保公决结果被国际社会所认可,而且不影响到黑山地区的稳定与安全。 由黑山总理久卡诺维奇领导的支持独立派和由最大在野党、社会主义人民党主席布拉托维奇领导的亲塞尔维亚反对派一直在举行全民公决问题上意见相左。久卡诺维奇希望在今年4月底前就是否脱离塞黑国家共同体问题举行全民公决,公决结果生效的投票率只需超过全体选民的25%;而反对派则认为公决结果生效的投票率应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 塞黑的前身为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是南斯拉夫联邦解体后由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前南共和国于1992年自愿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南联盟议会于2003年2月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宣布成立“塞尔维亚和黑山”新国家。根据《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3年后,即2006年2月之后,两个共和国都有权通过全民公决确定是否独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