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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发表联合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5:17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21日发表联合声明。

  声明表示,中巴双方决心进一步加强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双方同意继续探讨扩大和深化两国经贸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实现共同发展,造福于两国和两国人民。双方对实施中巴自贸区“早期收获计划”表示满意,同意加快“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双方重视利用喀喇昆仑公路促进两国陆路贸易,并愿采取措施提供便利。双方同意鼓励企业间的合作,
包括建立合资企业,支持早日启动扩大经济和贸易领域合作的联合研究。双方同意两国金融机构成立中巴联合投资公司。双方还原则同意合作改扩建中巴喀喇昆仑公路。双方还签署了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议。

  声明说,双方同意加强能源领域合作,并签署了内容广泛的《中巴能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巴方表示对修建炼油厂、天然气终端、油气储备和转运设施有兴趣。中方欢迎上述提议,并同意协助巴发展油气产业。双方对恰希玛核电站一期工程的运行以及二期的开工和建设表示满意,同意继续加强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合作。

  声明说,中方重申尊重巴基斯坦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赞赏并支持巴基斯坦为促进南亚和平与稳定、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所做的一切努力。巴方重申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方反对“台湾独立”,完全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

  声明强调,双方全面讨论了国际和地区形势,重申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努力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巴方欢迎中国成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的观察员。中方欢迎巴基斯坦成为“上海合作组织”(SCO)的观察员,并邀请巴方出席今年6月在上海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声明最后说,穆沙拉夫总统邀请胡锦涛主席今年访问巴基斯坦并参加庆祝建交55周年活动。胡锦涛主席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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