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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电话监控指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27 北京日报

  本报巴黎2月22日电(记者谢皓)在马德里恐怖爆炸案发生3周年之际,欧盟25国内政部长和司法部长21日在布鲁塞尔批准了“关于保留电话资料的指令”。据此,欧盟各成员国将在18个月内通过本国立法程序。

  据法国《费加罗报》报道,欧盟的这项司法指令将迫使成员国的电话运营商和网络联接供应商将电话呼叫、电子邮件和手机短讯(SMS)的痕迹至少保留半年至两年。新的法令没
有要求保留电话通讯和电子邮件的内容,但呼叫(接收)的对象、通话的时间和呼叫(发讯)人的号码、地址至少得保留半年时间。司法机关在进行刑事和反恐调查时,可随时调用这些资料。欧盟指令还同意马德里恐怖爆炸案后已在本国启动实施电讯监控的国家,如意大利和法国可继续执行原来的电讯监控法。意大利要求将电讯资料保存4年、法国的指令保存期为1年。

  据介绍,对电讯实施监控的提案最先是由法国、英国和瑞典三国于马德里恐怖爆炸案发生后提出的。由于此法有损于电讯公司利益,当初曾遭到各电讯公司《院外集团》强有力的阻拦。后来发生于伦敦的连续爆炸案终于让原本对此法令有所保留的国家改变了初衷,促使了法令的顺利通过。

  电讯监控令“利于打击恐怖主义和打击诸如亵童、贩卖人口等刑事犯罪”。欧盟专员弗郎哥-弗拉蒂尼在监控令通过后如是说。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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